今天一早我deactivate自己在Facebook的帳號。在此之前我花了一點時間了解這個流程。這個線上社交界面很有趣,你不能「說斷就斷」,提出申請之後,會有個14天的「考慮期」+「考驗期」。如果你在這14天內又不小心或忍不住或幡然悔改,只要一登錄進帳號,「很抱歉,你沒有通過考驗」或是「我 知道你還是離不開Facebook」,之前的退出申請就立即失效。所以本人目前正在考驗期第一天,各位請不要來誘惑我!
每個人都在尋找最適切的與世界溝通與互動的方式。對於我而言,臉書並不是答案。我花了幾天時間了解臉書界面的運作原則,就像朋友說的,是很容易上手用來寫 短篇留言與網路日記的界面。而且還有許多精彩的照片可以看(遊戲部份我沒有測試)。可是臉書的人群分類、聯繫方式和我的framework差異太大了,我只好放棄。
臉書的設計連social network研究該有的基本分類都沒有,人家網絡研究至少還分強聯繫與弱聯繫,然後強弱聯繫裡各有次群體。臉書只分朋友、朋友的朋友和大家。偏偏我有非常機車的差序格局,塞不進臉書的分類方式(朋友類下如果再分認識的人、朋友、好友或許還可以),徒增互動的困擾,只好defriend 臉書了。
我想我在人際問題上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太認真、學不會假裝一下或敷衍一下(其實說到底是沒有彈性)。例如我在臉書上和一個熟識度90%的朋友交流,來了個熟識度50%的朋友要一起玩/聊,那我該怎麼辦?
(1)繼續維持各自90%和50%的差序格局,但是覺得很尷尬
(2)為了避免場子有點尷尬,通通拉到90%熟識度的互動方式與內容
(3)為了避免場子有點尷尬,通通降到50%熟識度的互動方式與內容
(4)以上皆非,天底下怎麼會有你這種無聊的人想這種無聊的問題
各位大德不要打我,這對我真的會是個問題耶,可能我潛意識裡太害怕尷尬。所以只好自創選項
(5) 太麻煩了,本小姐不玩了。
寫到這裡,想起臉書上有些「朋友」動輒有上百個朋友的人不乏其人,我終於心平靜氣地承認,今天之所以搞到和臉書分手,問題不在臉書,問題在我(Goffman爺爺會說,誰叫你在前台的扮相只有一種,而且跟後台那麼像)。不是我defriend臉書,是臉書defriend了我。
謹以此文紀念我與臉書的短暫交會時光,感謝他提醒我在人際關係裡,我還有許多要學習的。希望如果日後有機會再遇到他,我已經學會更有彈性與更自在些。:)
Thursday, January 7, 2010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